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经债权人或企业自己申请,法院受理,即告破产。企业破产,涉及员工的安置、破产财产的确定、债权申报以及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大工程。
笔者参与过某大型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当时还是行政主导的破产,案件处理得非常艰难,我们在里面办公,外面的债权人蜂拥围堵,有时不得不请警察维持秩序。我国破产企业的债权清偿比率是非常低的,我参与过的几个破产案件中,债权清偿比例都没超过10%,有一个还在和解过程中,目前看不到清偿可能。据统计,我国的破产债权清偿比率是8%。
现在,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的企业破产也逐渐增多。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的经验以及《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提示以下几点:
作为债权人,可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的债务人企业就申请破产了。若干天后,你可能收到了法院的债权登记通知,或者是在某份报纸上看到债权申报的通告。如果疏于管理自己的债权,你对相关消息一无所知,那就极为不利了。
你可能庆幸,还好,在破产前,让这家企业提供了担保。别高兴太早,如果这是在破产前一年内发生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行为。同样,如果你的债权还没到期,就让这家企业清偿了,但那是在破产前一年内发生的,破产管理人还是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如果你的债权到期了,这家企业清偿了,你可能觉得已经心安了,那么,提醒你,如果这是在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并且还钱时企业已经符合破产的条件,破产管理人还是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如果你正和这家企业有着未了结的诉讼或者仲裁,那么,这个诉讼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中止,你要等管理人接管了这家企业的财产后继续进行,你将不得不跑一个诉讼马拉松。如果你的债权是附有利息的,那么,从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算利息。如果你正在向这家破产企业发货,货在途中,企业还没完全付款,那么,祝贺你,你有权取回运输途中的货物,避免损失。
如果你和这家破产企业互负债务,那简直相当于中奖了!根据我国的破产法律,互负债务是可以抵销的,这使得你与其他债权人的待遇完全不同,因为,你在负有债务的范围内,100%地实现了债权。如果你欠破产企业的债务,那是要100%清偿的。这么算来,你赚了太多了。
多了解一点法律,就多一点对自己的保护。总之,作为债权人,你能做的,就是前期要求提供担保,后期勤于监督,随时掌握债务人状况,尤其是在现在的经济形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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