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人员。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经济补偿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来裁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的;(二)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四)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同时,用人单位在裁员时也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等劳动者。因此,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时,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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