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缩水是购房者常见问题,原因多种,包括规划变更、施工技术等。套内、公摊和实际使用面积不同,导致建筑面积大于实际面积。购房时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量面积为准。误差率在3%以内,购房者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开发商应返还缩水部分房款;误差率超过3%,购房者可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开发商其他责任。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房屋是他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决定之一很多人房子买好了,住的时候一看面积凭空少了很多,对于现在“寸土寸金”的房价来说,面积缩水的确是一件很难让人接受的事情,少的面积就是少的钱啊!那么新房面积“缩水”是什么原因,除了规划变更、施工技术原因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对于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等概念的不同认识,比如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告诉你房子大小是100平米,产权证上也清清楚楚的写着100平,但是你拿到手的根本就没有100平,这个100平米,可不是实际使用面积,是指的建筑面积,其中还包括公摊面积。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该返还。第二,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新房面积缩水是为什么?如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新房面积缩水可能是由于开发商在设计、施工、测量过程中存在偏差或者故意欺诈。购房者的权益维护可通过以下方式:首先,购房者应保留所有相关合同和票据,作为日后诉讼的证据;其次,购房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最后,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房或赔偿损失。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总的来说,购房者的权益保护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包括购房者本身、开发商、消费者协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购房者也应保存好所有相关合同和票据,以便在发现问题时能够进行有效的法律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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