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保留征地补偿金是否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保留征地补偿金并不违法。私自截留、非法占用征地补偿款的,可以构成贪污罪。二是有关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办理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一)享受误工补贴的村人员和补贴标准;(二)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情况;(三)村公益事业的设立、筹资计划和建设承包计划;(四)土地承包经营计划;(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承包计划;(六)宅基地使用计划;(七)征地补偿费使用和分配计划;(八)村集体财产的借贷处置,(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和成员权益的讨论、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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