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购置房产的消费者而言,妥善保存一份完整无缺的合同原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根据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凡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以及需依据该合同展开各项事务处理的机构(例如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备案、房地产产权登记、公证机关等)的相关工作人员或组织,都应持有一份合同原件。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预售合同主要应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当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并正式交付使用之后,倘若消费者已全额支付完所有房价款项,便可直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换言之,假如您已经顺利完成预售合同的签署,那么在交房之际便无需再次签订出售合同,而只需直接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即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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