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淮-安已于2007年率先展开共有产权住房探索,去年3月,淮-安成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淮-安从去年9月开始,对此前的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进行了三方面创新:
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货币补贴,供应对象直接到市场购买定向目录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形成共有产权住房,个人出资不低于60%。
由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支持,共同购买定向目录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个人出资不低于70%,企业、政府出资分别不高于20%、10%,形成个人、企业、政府三方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是个人与企业两方共有,个人出资不低于70%的条件下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资份额,与企业形成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盘活政府积压资产。承租对象住满2年后,可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出资不低于60%,申请购买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形成共有产权住房。
如此,困难家庭购买能力弱、房源选择面窄等问题均得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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