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生育护理补贴。然而,生育期间单位给了他7天的护理假,其间7天的工资给他扣掉了。单位给出的解释是,单位给职工交了生育保险,由医保支付男职工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护理假期间7天的工资,单位不予承担。这个解释是否正确呢?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生育护理补贴。生育期间单位给了他7天的护理假,其间7天的工资给他扣掉了,单位给出的解释是,单位给职工交了生育保险,由医保支付男职工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护理假期间7天的工资,单位不予承担。
【 护 理 假 工 资 】 男 职 工 生 育 期 间 单 位 给 7 天 护 理 假 , 工 资 是 否 扣 除 ?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男职工在生育期间享有7天带薪护理假。那么,对于生育期间的工资是否扣除,需要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权属于单位,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将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待遇发给职工。
因此,男职工生育期间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将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待遇发给职工,而工资不应扣除。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生育护理补贴。生育期间单位给了他7天的护理假,其间7天的工资给他扣掉了,单位给出的解释是,单位给职工交了生育保险,由医保支付男职工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护理假期间7天的工资,单位不予承担。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男职工在生育期间享有7天带薪护理假。那么,对于生育期间的工资是否扣除,需要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权属于单位,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将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待遇发给职工。因此,男职工生育期间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将生育津贴和生育保险待遇发给职工,而工资不应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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