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顺产生孩子都属于难产,比如剖腹产,产假包括基本产假和延长产假,难产假规定按照一般产假98天加上难产假期增加的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孩子未满四个月流产,为15天,满四个月,为42天。广西剖腹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50天奖励假、15天难产假。
一、怀孕假期规定多少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因此,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二、单位产假多少天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其具体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增减:1、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生育期有什么待遇
女职工生育期的待遇: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工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3、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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