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可以抵押。房屋是否出租,并不影响抵押。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流程如下:
1.签订租赁合三十日内,出租人到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2.提交租赁合同等材料;
符合备案条件的,会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三、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有:
1.出租房屋的权利;
2.收取租金的权利;
3.确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
4.提前收回自住的权利;
5.终止合同及可行使索赔的权利;
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
7.是否同意续签出租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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