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纠纷,即:,侵权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纠纷,即:,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条内容未作修改,序号改为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不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三个月,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不履行处罚义务或者不提起诉讼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著作权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全文4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