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必备知识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3、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通常为自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查看原文
2行政诉讼立案程序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1、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受理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人民法院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3、审理和判决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应适用的程序,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判决等阶段。4、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自己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当归还罚款和应给付赔偿金的,通知银行从行政机关账户内划拨;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罚款;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二、行政诉讼立案后开庭时间在案件完结的期限内开庭都可以,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查看原文
3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一)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的最基层单位,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3.裁定管辖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遇到某些特殊情况,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由裁定的管辖。裁定管辖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查看原文
4行政诉讼程序之撤诉
1概念。撤诉是原告表示或依其行为推定其将已经成立的起诉行为撤销,人民法院审查后予以同意的诉讼行为。撤诉有两个条件:一是原告明确表示撤销起诉或由于其消极的诉讼不作为推定其撤销起诉;二是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2撤诉的种类。撤诉可分为两种类型:(1)原告申请撤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宣告裁判以前,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业已成立的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准许其撤诉。这种撤诉的条件是:原告在第一审裁判宣告之前提出申请;申请为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得到人民法院的准许。(2)视为申请撤诉。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没有明确表示撤诉的意思,但由于其在诉讼中消极的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可推定其意在撤销诉讼,此即“视为申请撤诉”。视为申请撤诉情形有: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虽到庭但未经法庭同意而中途退庭。撤诉的法律后果。(1)原告申请撤诉或人民法院视为申请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准许,终结诉讼。原告不得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再受理。(2)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或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以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若其仍须继续参加诉讼,但拒不到庭...查看原文
5行政诉讼起诉程序条件
1、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途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在选择复议后,对复议不服仍可以再起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当事人选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当事人有权选择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但是一旦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当事人将因选择复议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对终局行政行为,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3、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上级行政部门能否指定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行政部门是不能指定管辖的,就管辖权有异议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查看原文
6行政诉讼程序之起诉规定
在行政诉讼中,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原告行使起诉权的单方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有两种类型:l、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起诉的条件为防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滥用起诉权,同时也为便于监督人民法院的受理工作,行政诉讼法对起诉设定了以下条件:l、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与行政复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与行政复议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复议是起诉的必经程序。2.选择复议的处理(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2)当事人选择了复议,正处于行政复议过程中,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逾期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当事人才可...查看原文
7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流程
①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②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③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法庭审理开始阶段的工作有:①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报告审判长;②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审理过程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合议庭评议是在上述审理基础上,合议庭人员进行评议,对如何判决提出各自的观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院长审批。合议庭评议应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意见应允许保留并记入笔录。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经过上述审理及合议庭评议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的行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应一律公开进行。宣判时,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上诉权利以及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应注意:①审判应组...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