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产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法律上有所明确规定。当发生此类纠纷时,首先应当遵循平等互惠、相互尊重、友好协商的基本原则来妥善解决;如果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接下来就需要按照先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协议条款,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公正公开的仲裁裁决;在上述途径都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家设立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