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一、什么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是怎样的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和法定事由;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的事由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丧失了代位继承
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是多少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5、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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