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未能按时缴纳住房租金,房东是无权随意翻查您私人居所中的物品的,这种行为将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您对家庭私人物品的所有权及支配权。
作为房东,其仅能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向您提醒所需支付的房租费用,并为您设定一个适切合理的期限以便您筹备租金。
若逾期仍未缴纳房屋租金,房东届时将有权力终止与您之间的租赁协议,以收回现居住之房屋。
然而在此过程中,房东亦需承担因未按时缴纳租金引发的相应经济损失。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您欠缴租金,房东同样只拥有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的权利,并不具有逾越租赁合同条款擅自闯入您房间进行搜寻的自由。
鉴于此,身为房东,理应依法依规,遵守租赁合同约定,若多次催收无效,则可诉诸法律程序解除租赁协议,此时便须开始计算与您之间的各项财务收支。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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