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二轮承包政策有哪些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2、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
3、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4、土地承包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
二、土地二轮承包的原则
1、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2、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3、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4、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5、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三、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土地如何确权?
对二轮承包合同以外,原村、组漏登瞒报的土地及农户开发三荒四边、土地复垦治理等新增土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案。根据村民决定的分配方案,重新发包的,按程序进行确权登记,预留村、组机动地的,登记为集体土地。对二轮承包时,个别村、组干部或分地小组成员多分土地,且未签订二轮承包合同的,依法收回,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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