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离开用人单位了。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一、试用期内单位随意解除是否合法
不合法。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客观、具体的“录用条件”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并及时出具书面的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认定劳动者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单位录用条件。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什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被开除会有赔偿吗
在试用期开除员工是否需要作经济补偿,可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试用期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给与员工补偿;
2、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或员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考勤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5、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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