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三种情况
时间:2023-03-23 19:50:31 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时,其原因往往多种多样。比如营业期限已满、股东数量减少不再满足相关要求等。还有一种情况,投资者当初在创办公司时,本身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当付诸实践并且有所收获后,便没有必要继续经营;或者付出的努力没有得到回报,最终经营不善,虽然没有达到破产的地步,但是始终没有太多盈利,因此停止经营。可以说,一个公司若是长期业绩不乐观,如果找不到解决办法,解散公司是避免更大损失的最好办法。

不论是以上哪种原因,要停止经营,都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也就是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意见,并且,最终应当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公司宣布破产倒闭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抵债,财务呈现负数值的情况。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达到两个条件,即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一直亏本而且最终没钱还债。

企业如果发现自身已经到了破产的地步,首先要做的就是办理破产申请。很多朋友一定感到疑惑,破产还需要申请?是的,你没看错。企业破产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宣布,因此在这之前要向法院提交申请。同时,接下来的清算事宜也应当交由法院负责。

(三)政府命令解散公司

一般情况下,公司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出现时,政府才会要求解散。常见的情形有:抽逃和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以及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勒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全文9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新时间:2024-01-18 15:00:05
查看公司清算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清算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清算的三种情况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清算的三种情况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