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1、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合格通知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发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现场核查(首次申请)核查人员现场核查农药经营门店、仓库等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郑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受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全文5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