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之后,法院通常需在三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若无法立案,亦应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
然而,如若人民法院从接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尚未展开相应执行工作,那么申请执行人便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申请执行的请求。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执行案件(包括诉讼和非诉两类)应该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予以执结完毕;对于非诉执行案件而言,则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执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若在立完案之后,一直未能得到任何相关信息反馈,当事人有权直接赴往负责立案的公安机构进行进展查询。
若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故意拖延案件办理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于已正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依法展开深入调查,收集、整理并调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等方面的关键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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