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共支出应该默认的代扣代缴。
一、在公众场合烧毁国旗的行为违法吗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玷污等方法对中国国旗、国徽进行侮辱,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旗代表的是国家的尊严。人的尊严都不可以随便践踏,那国家的尊严就更不可以了。如果在公共场合故意烧毁国旗,性质更恶劣,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另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房租押金不退要如何做
房租押金不退,一般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户提前退房,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和租金;在这种情况下,租户也可以与房东协商,主动掌握在房东手中;
2、如果房东违约并提前收回房屋,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并在特殊情况下向租户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东不退还,可以起诉房东。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工程分包税务处理
税法明确规定,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结算时,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开具发票给发包单位,发包单位根据发票金额支付总承包单位全部工程价款。
分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分包单位只与总承包单位发生联系。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
总承包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将自行完成工程收入和分包单位完成工程收入进行区分,将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代扣代缴税金单独申报缴纳,并向税务机关提供总包与分包协议等资料。
因为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收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履行的是代扣代缴义务,分包工程实际纳税人为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完税证明中应注明代扣代缴分包单位税金。
总承包单位应将完税证明原件提供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完税凭证复印作为代扣代缴分包单位税款的支付凭证进行会计处理。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收入开具发票给总承包单位,因分包工程税金已由总承包单位代扣代缴,分包单位不再对此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但应向税务部门提供完税证明和分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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