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一个公司一个月走的时候开离职证明吗?
在员工试用期间申请离职时,无法收回所在企业所开具的离职证明原件。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下,其试用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若是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至不足三年的范畴,那么该试用期则应控制在两月之内;而对于签订期限达三年或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来说,其试用期则不可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已经到离职的时间,不让走怎么办
当劳动者经自己主动决定终止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合同时,他们有权在提前一个月内向雇主提交书面形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那么在劳动者递交了书面通知之后,他们便有权利立即离开原岗位,而无需等待或获得雇主的批准。
他们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他们尚未领到的薪酬;对于每满一年的服务年限,他们还有权索要经济补偿金(即按照一个月的薪资来计算)以及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若在提出辞职一个月之后,雇主仍阻止其离任,则该职工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进行投诉反映;或者,他们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要求仲裁机构做出公正裁决。
倘若对仲裁结果不服,他们还可以进一步向国家设立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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