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退休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返聘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返聘协议于2009年7月1日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董事局秘书。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四、报酬
甲方于每月三十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报酬,乙方报酬为基本工资元,加班费:元/月,合计每月元/月。
五、保密义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六、医疗
(一)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期间工资支付参照及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返聘期间如乙方因工负伤的,参照,及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执行.
七、协议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参照、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除本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外,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违约金参照
、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八、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协议期满;
(二)如双方或任一方在协议期满不续约的,需于协议期满前30天通知对方.并于此期间完成工作交接。
九、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全文7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