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二手房是不能买卖的: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违章建筑的房屋。三、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所有人同意而转让的房屋。四、鉴定为危楼的房屋。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六、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七、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二手房买卖的步骤
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过程。二手房买卖办理流程: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网签合同——地税部门核定契税——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买卖以下步骤要了解清楚: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以下这些二手房是不能买卖的: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违章建筑的房屋。三、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所有人同意而转让的房屋。四、鉴定为危楼的房屋。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六、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七、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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