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谁领取
(一)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人有: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5、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6、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偿标准
(一)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
(一)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二)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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