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辞退有补偿吗
时间:2023-04-02 11:36:38 48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待岗辞退有补偿吗

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待岗期间的劳动报酬支付标准,要依据待岗时间而定,如果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可以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认定上,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办理。

三、待岗和停岗的区别如下

1.理论上,一般待岗是由于公司效益不好,有工资待遇,只是没有在岗高,但是停职一般是因为某种原因接受调查等而暂停职务;

2.待岗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停岗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严格来说停职检查还不算处分,还属于检查阶段,怎么处分,是检查之后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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