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政策执行期限为5年,期满后将无法再次申请。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以通过绩效评价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执行期限为5年。在执行期间,共有产权房和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后,将无法再次申请。对于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以通过绩效评价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南京人才安居政策期限是多久?
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南京人才安居办法》,人才安居政策期限为3年。在政策实施期间,新就业人才在南京市范围内首次购房或租赁住房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政策期满后,人才安居住房将按照规定进行退出管理。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人才安居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政策规定,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执行期限为5年,期满后将无法再次申请。在执行期间,共有产权房和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后,人才安居住房将按照规定进行退出管理。对于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以通过绩效评价申请续增一期。政策最多享受两期。新就业人才在南京市范围内首次购房或租赁住房的,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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