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经济新闻》网站日前报道,为了确保人才,日本一些大企业正在加强中国分部及中国工厂的人事制度建设,拟推行以长期雇用为前提的人才战略。
据报道,日本大企业将以中国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相继将原来1到3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3到5年。报道称,从松下电气和本田汽车公司的在华人事制度来看,企业将推行成果主义制度,即重视对员工的劳动态度、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价,并将其反映在工资分配上。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统计,截至2007年6月底,日本制造业在中国的雇用人数已经突破了100万人,约占日本企业全部海外雇用人数的1/3。
由于日本新出生人口趋于下降,预计到2030年底之前,日本的劳动人口将减少1000万人以上。在日本国内劳动力减少的背景下,日本企业已将中国作为支撑企业今后继续增长的人才供应源,不仅开办工厂会需要大量的中国工人,今后不可避免地也将需要大量研究开发和经营管理人才。
在日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和监督体系来保护的。首先,日本注重通过立法来规范劳资关系,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达到稳定生产发展经济的目的。其次,日本政府还注重监督劳动法律的实施。再次,依法成立的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全国劳动组合联络协商会等机构,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均设有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帮助劳动者解决被用人单位突然解雇、不支付加班费、因过度劳动或受虐待引发身心疾病等问题,以及劳动合同、承包合同、业务委托合约等方面的问题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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