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相差±3%,购买者有权提出退房请求。针对此种情况,法律规定了两种解决方式:其一,购买者可直接向开发商提交退房申请书;其二,若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误差未超过±3%,则房屋价款中仅就这部分差额进行调整,由购买者进行额外补充,而误差超过±3%的部分,则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全权负责,并将产权无偿转让给购买者。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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