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填妥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名或盖章。
(3)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成都市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4)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的自主创业劳动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属在未列入单位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统计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的岗位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须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议书。
(6)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7)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办理
1.参保条件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3.变更缴费登记:
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4.停、续保手续: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死亡的丧葬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的,特别是具体的申领情况,也是需要基于个人的社保待遇交纳的标准来进行认定的,如果不存在社保的有关情况的是无法获得丧葬费及抚恤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或以小时为劳动时间单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就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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