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纠纷。
二、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对于人身伤害伤残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三、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
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为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总是存在相互对应的多个主体,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就是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所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同其他一切法律关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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