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房管局,各交易管理所:
为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现将《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廉政措施》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廉政措施
一、四坚持
(1)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
(2)坚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廉政为民、勤政为民。接待来访要礼貌待人、态度和蔼,满腔热情,耐心解答。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草率。
(4)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调查情况时,建立二人以上出勤制。
二、五不准:
(1)不准用公款吃喝,到单位联系业务开展工作,必要时按规定吃工作餐,并应交纳伙食费和粮票。
(2)不准接受外单位或交易双方当事人赠送的礼品、礼物和收受回扣、佣金。
(3)不准假公济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
(4)不准擅自解答重大政策问题和自作主张,随意许愿。
(5)不准泄露国家机密,保卫国家安全。不准泄露内部情况。
三、六公开:
(1)公开办事程序。让单位和群众了解办理房屋交易、估价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履行的手续,增加工作透明度。
(2)公开计收税费标准。使群众了解办理房屋交易收费的标准、范围和方法。
(3)公开各种处罚的规定。将违反买卖和价格管理的经济处罚公开,便于群众照章办事。
(4)公开监督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交易管理人员实行佩带胸卡上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公开交易人员廉政制度和道德规范。将交易、估价人员“五不准”张贴,以约束和规范交易人员的工作。
(6)公开有关政策和规定。使群众办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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