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继承开始后,遗嘱中表示遗产由某个法定继承人继承,该法定继承人未做意思表示那么视为接受继承,从继承开始之日起遗产就是该法定继承人的了。
民法中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遗嘱中表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来继承,那么这种情况叫遗赠,该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叫所遗赠人,受遗赠人知道该遗赠之日起,60日内未作意思表示视为拒绝接受遗赠,不能再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承担对老人的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也是有继承权的,而且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人的遗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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