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确如何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确但满足认定条件的能认定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二、上班期间腰椎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的,应当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为:第一,交通在事故发生下上下班途中。第二,本人不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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