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但其未顺利出生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时,赋予胎儿可以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胎儿利益保护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将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胎儿利益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胎儿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继承权,受遗赠权等等。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胎儿出生之后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视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三、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在进行继承或者赠与时,应当将胎儿视为是自然人。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即胎儿出生为死体的,继承的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份享有,赠与的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全文6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