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包括:
1、八个月的工资,因为公司辞退员工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如果劳动者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
一、过失性辞退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法的辞退规定包括: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辞退是指停止雇用,解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辞退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都符合辞退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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