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禁止结婚。
一、亲属关系可以结婚么?
如果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双方之间则不可以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与出生有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被宣告无效,当事人能否就此上诉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被宣告无效,当事人不能就此上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即使结婚了也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当事人对此不得上诉。
三、当兵结婚有哪些条件
当兵的人结婚与普通人一般情况是一样的。
(一)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实施以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将不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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