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扶贫安置房人均多少钱
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设由中央投资、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和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其中,中央投资为人均7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中央投资不需要偿还,地方政府统筹资金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公司偿还,不需要搬迁户偿还。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具体规定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全文5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