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安置房可以转让吗有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易地搬迁扶贫房屋是有居住年限和房产证
用地审批细分类别。搬迁建设用地管理、审批要因地制宜、因事而异。搬迁安置在本行政村内的,分散安置建房,按宅基地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颁发宅基使用权证;集中安置建房,按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审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搬迁安置跨行政村的,分散安置的,按照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批宅基地,并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集中安置的,按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占新腾旧。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规定,易地搬迁中,政府无偿提供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建成后,原宅基地应退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收归国有;对进城落户等未无偿提供宅基地的,自愿有偿进行腾退。
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处理安置房产权相关问题。搬迁户在住房建设中投入了自筹资金,新房建成后,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统一收回,搬迁户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自己不出钱,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新宅基地和建房费用为农户自筹,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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