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杜某到**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同年7月,杜某在工作时被高空坠下的钢材击中左脚。经过治疗,杜某于2010年7月14日出院,住院336天,但杜某母亲向当地县人保局申请工伤鉴定时,她被县人保局驳回,原因是杜某没有与“长城塔”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也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
工伤赔偿等级标准。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长城大厦”向杜某支付了共计179377.5元的工伤赔偿金,那么工伤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呢×27个月工资×90%工资×25个月工资×85%工资×23个月工资×80%工资×21个月工资×75%五薪×18个月工资×七成六薪×16个月工资×六成七薪×13个月没有8份工资×11个月没有薪水×九个月没有十份工资×7个月内无工伤、死亡的,配偶及其他亲属除享受一次性工伤死亡抚恤金和丧葬抚恤金外,还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贴=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死亡津贴=统筹地区上一年度48个月至60个月的员工平均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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