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辞退已达退休年龄人员需要补偿吗?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工资通过双方协商为准,对于已经超过退年龄的员工,单位可以选择随时辞退,员工也可以随时解除与单位的劳务关系,即退休年龄员工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也可以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工资双方协商,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就算员工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也不会受理,而且,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劳务协议或叫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该条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补充,之所以要作这样的补充,是因为在实际用工制度中,存在着大量的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的情况,如果绝对要求用人单位不能终止这一类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不得不一直与该员工保持劳动关系,将导致在实际中难以执行。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出了补充性规定,即对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用人单位与其劳动关系终止。
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只是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该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年龄不得高于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对于超过了退休年龄的员工已经不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双方签订的协议只能算作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辞退退休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此时就意味着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我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应当及时的办理退休手续得,在办理合法的退休手续之后,此时是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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