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无法办下来的情况,具体如下:
1、开发商五证不全;
2、项目仍处于抵押状态,这种情况属于在建工程抵押,一般没有问题,但如果开发商不及时还清抵押贷款,抵押就无法解除,房产证也无法办理;
3、工程竣工验收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表明工程符合交房标准,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得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权属纠纷尚未解决;
3、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登记的其他情形。
一、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8、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9、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10、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二、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贷款?
不能,需要有房产证才可以。无房产证不可以办理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前提是房主拥有合法产权且该房产不受转让限制。
原因是:房地产抵押后要经过房管部门进行他项权登记(抵押权),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将无法办理登记,银行的抵押权无法得到保障,将增大放贷风险,所以银行一般不会接受无房屋产权的房地产抵押的。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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