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如果人们满足收养的条件,又很喜欢小孩的情况下,是可以去收养那些找不到父母的孩子的,但是要想收养孩子也必须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
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收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一、如何合法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养。
一般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合法收养子女流程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非法收养子女的抚养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哪些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首先要求当事人都要满足《民法典》中具体规定的条件,除此之前就是办理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而要是符合了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话,则就会构成事实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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