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夫妻离婚后购房资格规定
京籍单身家庭(含未婚、离异、丧偶)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
京籍已婚家庭(除通州)在京无房的可购买2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京籍离异家庭(包括持《工作居住证》家庭、驻京部队现役军官、警官家庭),夫妻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2套及以上的,自离异之日3年内,任何一方不得在北京新购商品住房。若离异时夫妻双方各分得一套房,离婚后3年内其中任意一方将名下这套房产售出,并按单身家庭申请购房资质审核时仍会带入原家庭住房套数来审核,即不能在北京购房。
二、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3、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贷规范发放借款的请求;或规则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干请求房贷。
三、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6、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办理。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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