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降价不能退房。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和认购相关协议后,开发商也可以降价出售同一社区后续的房屋。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肯定会感到心理失衡,甚至认为开发商是故意欺骗的。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退房需要解除合同关系,并有法律或约定的理由。买卖双方可以主张开发商违约,买卖双方可以要求退还差价和开发商签订。
开发商的违约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购房者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1)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2)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一定期限”其实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买房人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可以一并赔付。
遇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应该及时的通过以上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要求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房子完工都是比较靠谱的选择。但是要记住,不管开发商是否破产,购房者依旧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来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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