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恶意降低房屋售价,未必可据此要求退房。针对开发商实施的降价策略,需进行深入剖析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经济活动范畴,需遵循《民法典》中的各项规定;部分情况下,交易双方可能已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在此类案例中,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先前设定的前提条件,则购房者有权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向其索求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