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二手房交易三类陷阱应规避
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有的卖方只注意谈定房屋总价,却没有对具体付款方式引起足够重视,结果很长时间收不齐卖房款,但因合同中未作出明确约定,只能吃“哑巴亏”。
规避方法: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流程、期限作出明确约定。
交房模糊约定陷阱
注意了约定付款方式,却疏忽交房这一重要环节。购房合同中如果缺少对交房具体时间、交房时相关费用结算等具体约定,那么卖方不仅有可能逾期交房,还有可能给买主留下一堆水电气的欠费,买方却难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规避方法: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签订合同前,要到相关部门查询清楚该房屋是否存在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相关欠费。
合同签订人陷阱
有些购房人虽然留意核查房屋是否具有完全产权,却不注意验证最终与自己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就是产权人本人,或者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如果签订合同的卖主不是产权人本人,一旦产权人本人或其他共有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只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且举证责任在于购房人,对购房人的利益维护非常不利。
规避方法:在与卖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签订人是否产权人,如果签订合同者并非产权人,购房人应要求其提供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如果存在几个产权人,应要求共有权人同时签名或出具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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