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建设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以及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建设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以及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
施 工 合 同 无 效 的 具 体 情 况
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包括:
1. 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格: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无权代理。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3.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
4. 恶意延长工期: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要求延长工期为由拖延履行合同。
5. 滥用合同权利:当事人一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进行磋商或者在履行过程中采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方式。
6. 恶意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赔偿损失后,又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终止合同。
以上情况都属于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应当引起重视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包括: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建设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以及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以上情况都属于施工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应当引起重视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