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工程合同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
无效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包人有过错的,各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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