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执行仲裁结果会怎么样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其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不执行你应当向执行人住所或者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最长为一年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对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对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申请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三、公司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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