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有下列权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
2.处分自己份额权;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未同意的权利人可以向私自出售的权利人主张赔偿,但房屋如果已经过户,则无权向买主索要。
什么是房屋产权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三、产权共有人可以去除吗
理论上可以实现这个目标,但不是除名。而是共有人之一放弃财产权利,将其名下的财产份额转让或者赠与其他共有人。换句话说,不经过被除名者的同意,是不可以的。
如果有以上的转让或者赠与书面协议,并经过公证。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房产证,在新的房产证上除去某人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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